各地市文化局市场科、演出管理科、各演出经纪机构、各省直有关单位:
文化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增强演出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的观念,提高演出经营单位的经营水平和演出经纪人的素质,提升演出经纪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国演出经纪机构主体资格,满足从事演出行业人员的需求,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委托,河北省演出行业协会决定于2017年5月24日至27日举办“2017年河北省第十一届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培训考试”。现将有关报名和培训考试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我省从事营业性演出经纪单位的经纪人、省直艺术表演团体、各娱乐演出场所的演出经纪人,已成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纪人从业人员未达标)及拟成立演出经纪机构的演出经纪从业人员和有志于演出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参加。此次培训只针对上述中未取得《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因严重违规情节,被注销演出经纪资格证不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演出经纪人申请表一份(电子版格式),电子版的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规格300kb以下,证件照必须清晰明亮,可以体现本人特征,头像占画面70%左右),在职人员需公司开具在职证明,在校学生需学生证复印件一份。电子版照片、表格、培训模板发送至行业协会邮箱:hbychyxh@163.com.
可加入QQ群323766813(已满)(河北省演出经纪人群1),477534077(河北省演出经纪人群2)了解具体事宜,在群共享中下载演出经纪人申领表和培训通知。
四、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编写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大纲》,培训、考试科目包括:
(一)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和演出经纪实务。内容包括: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和演员经纪、演出活动从业规范等、演出市场基础知识、演出经纪业务内容及经纪技巧、演出制作与演出安全、演出营销、演出合同等;
(二)舞台艺术基础理论。内容包括:音乐、舞蹈、戏剧、传统戏曲、曲艺、杂技等舞台艺术的分类及特点,经典作品简析,艺术名家简介等。
五、考试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应当进行身份证件扫描识别,查验准考证,核对一致后方可领取考试设备进入考场。未携带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需另行预约考试时间。
六、书包、书籍、笔记、手机、电脑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如发现舞弊行为当即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随机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建立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题库中抽取试卷,考题共三种类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电脑即时阅卷判分。
八、考试为两个科目,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5分钟,采用计算机自动计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考试中途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九、每个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依据行业需求划定。
十、考试合格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公布。考试不合格者可有一次免费补考,在考试结束后另行预约考试时间。
十一、报名地址:河北省演出行业协会(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3号,河北省艺术中心东侧办公区三楼)。
十二、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4月中旬
十三、培训时间:2017年5月24、25日
考试时间:2017年5月26、27日
十四、报到、培训、考试地点:石家庄市东大街16号,河北省图书馆二楼多功能厅。
十五、培训考试费用:2200元/人(含培训费、书本费、考试费、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书工本费、培训期间的午餐等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0311- 87870947(河北省演出行业协会)
18631161611 18603110989
联系人:边四清 陈丽(河北省演出行业协会)
邮箱地址:hbychyxh@163.com,
QQ群(河北省演出经纪人群2):477534077(注明:申报演出经纪人)
附:演出经纪人申请表
请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河北省演出行业协会”关注河北省演出行业协会官方微信平台。